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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不清楚文物复制品与仿制品的区别,常常混淆一团、概念不清楚,在此我们古编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特别为大家做出讲解,为大家解惑。
提到文物复仿制品,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复制品和仿制品是一回事,其实二者有很大区别。
曾侯乙编钟原文物照片
我国《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》对文物复制品进行了非常严谨的描述和规定,要求复制品与原文物的体量、形制、纹饰、质地都要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,与原文物相同。
也就是说,文物复制品是从原文物上进行翻模,然后严格按照文物的材质,运用古代工艺或者现代工艺进行制作,制作完成的复制品与原文物一致,原文物上所有的纹饰、铭文、颜色、破损情况等全部和文物一样。这种复制工序需要国家行政部门进行审批,制作厂家也会有制作该文物复制品的授权,一般都伴有保密协议,也有部分文物复制品的制作要求匠人到馆内进行制作,文物不会出馆,起到保全的作用。国家一级文物复制品相当于二级文物,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文物仿制品的概念则并未被纳入该《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》中,它与原文物的相似度相对也宽泛得多。
也就是说,文物仿制品是不需要行政部门进行审批,完全由工艺厂按照文物的图片、内部资料等数据进行制作,不能在原文物上进行翻模,只能看着照片进行雕刻出和文物一致的模具,在进行制作,对材料类型的使用、颜色、规格、铭文等情况,都由厂家进行控制和选择。文物高仿品也只是很文物很相似,不能等同与文物复制品。由于目前文物仿制品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,也就少了一道相关部门把关的程序,于是,市场上就出现了很多粗制滥造的文物仿制品。
随州市古编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制作“曾侯乙编钟”,至今也有24年的制作经验,公司拥有曾侯乙墓众多文物的标准数据,曾制作100多件文物仿制品,公司创始人、董事长王蒲琴女士,被湖北省政府授予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。多年的经验为众多馆院、单位、企业、乐团提供物美价廉的精品文物仿制品,备受客户称赞,被广大客户喜称“编钟妈妈”。
古编钟公司制作百件文物仿制品登报资料
古编钟公司制作的两套曾侯乙编钟进行演出
随州市古编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文化公园制作的两套曾侯乙编钟
音乐专家写给公司制作编钟的使用评语